為加強隊伍建設,提高服務能力,經研究,決定面向社會公開補充招聘1名行政復議輔助人員(編外),現將有關招聘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聘崗位名額及職責
本次招聘行政復議輔助人員1名,錄用后從事立案接待、聽證記錄、調查詢問記錄、文書送達、卷宗制作、資料歸檔、信息錄入等工作。
二、招聘條件
(一)招聘對象:
男女不限,年齡在40周歲以下(含40周歲)。
(二)招聘條件:
1.取得法學本科(全日制)及以上學歷;或取得國家法律職業資格證書(A類),兩個條件滿足其一即可;
2.具有與工作崗位相適應的語言表達、文字寫作、電腦操作和人際溝通能力;
3.身體健康,具有正常履行崗位職責的身體條件。
(三)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報名:
1.受過刑事處罰或者涉嫌違法犯罪尚未查清的;
2.曾被行政拘留、收容教養、收容教育或者有吸毒史的;
3.被國家機關、事業單位開除公職或者辭退的;
4.曾因違反有關管理規定而解除勞動合同的;
5.有較為嚴重的個人不良信用記錄的;
6.具有嚴重身體或精神疾病,不宜從事行政復議工作的;
7.本人及其近親屬(父母、配偶、子女)被判處刑罰的;
8.其他不適合從事行政復議工作的情形。
三、招聘程序
網絡報名、資格審核、面試、體檢、考察、公示。
(一)網絡報名
1.報名時間:2024年1月24日—2月2日上午12時前。
2.報名方式:應聘人員如實、完整填寫《灌云縣司法局公開招聘行政復議輔助人員報名表》(附件1),附帶相關應聘材料(近期2寸彩色正面照、有效期內的本人二代身份證、學歷學位證書(需提供學信網學歷證明截圖),通過法律職業資格考試的需提供法律職業資格證書)。上述材料掃描后,壓縮打包發至報名郵箱:gyxsfjxxbs@163.com。報名材料文件壓縮包名稱、郵件標題統一設置為:行政復議輔助人員+姓名。
(二)資格審核
對郵箱接收的材料進行資格初審,對不符合招聘公告規定的崗位條件、不能提供有效證件、弄虛作假的,均取消考試資格。應聘人員經資格初審通過后,將接到初審合格通知。
(三)面試
面試采用結構化方式。主要測試應試者綜合分析、語言表達、組織協調、臨場應變能力和儀表舉止等綜合素質,面試順序現場抽簽確定,成績當場宣布,面試時間另行通知。
應聘人員在考試各環節均須按要求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
(四)體檢
按照面試成績從高到低1:1比例確定進入體檢環節人員,體檢標準參照《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執行,如有體檢不合格者依次遞補。入圍人員不按規定的時間、地點參加體檢,視作放棄體檢資格。
(五)考察
對體檢合格人員由灌云縣司法局組織考察,對其人事檔案進行審核,被考察人需提供戶籍或工作(學習)單位所在地公安派出所開具的無犯罪記錄證明,已就業應聘人員提供原單位解除勞動合同證明。因體檢、考察不合格等原因而出現缺額的將在符合條件的人員中按總成績從高到低依次遞補,核準聘用后不再遞補。
(六)公示
體檢、考察合格人員為擬聘用人員,在灌云縣人民政府網站予以公示。公示期間,對擬聘人員有異議的,可以投訴舉報,將及時核查處理,投訴舉報電話:0518-88812967。
四、人員性質及基本待遇
經公示無異議人員,由用人單位與聘用人員簽訂勞動合同,試用期為三個月。聘用人員每月薪資待遇為每月5000元(含五險一金),福利待遇和績效獎勵按照相關規定執行。
五、其它
本公告未盡事宜由灌云縣司法局負責解釋。
聯系電話:0518-88812967
工作時間:周一至周五 上午8:30-12:00 下午2:30-6:00
附件下載:灌云縣司法局公開招聘行政復議輔助人員報名表.docx
招聘單位無權收取任何費用,請求職人員加強自我保護意識,按勞動法規保護自身權益,警惕虛假招聘,避免上當受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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