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更好地選拔優秀教育人才,建設素質一流的教師隊伍,根據《江蘇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辦法》(蘇辦發〔2020〕9號)等文件精神,經研究,連云港市教育局決定為江蘇省連云港中等專業學校公開招聘編制內高層次人才14名,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聘崗位
具體崗位詳見《江蘇省連云港中等專業學校2023年公開招聘編制內高層次人才崗位表》(附件1,以下簡稱《崗位表》)。《崗位表》可在連云港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網(http://rsj.lyg.gov.cn)、連云港教育網(http://jyj.lyg.gov.cn)查詢、下載。
二、報考條件
(一)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和法律,擁護中國共產黨領導和社會主義制度。品行端正,團結同志,廉潔奉公。
(二)年齡在18周歲以上、35周歲以下(即1987年11月10日至2005年12月15日之間出生)。依法退出現役的退役軍人、博士研究生應聘,可放寬至40周歲,年齡計算方法不變。
(三)具備適應崗位要求的身體條件和《崗位表》中崗位要求的資格條件。其中,“專業”條件按《江蘇省2024年度考試錄用公務員專業參考目錄》(附件3)設置并審核。專業參考目錄和招聘條件中都未列出的專業、留學人員的畢業專業,由招聘單位主管部門(單位)根據招聘公告中明確的專業條件、應聘人員所學專業課程、研究方向等認定是否符合招聘崗位的專業要求。專業名稱已經調整的專業,如調整前或調整后的專業符合招聘崗位的專業要求,畢業院校以書面形式證明調整前后的專業為同一專業或專業課程基本一致,視為符合專業要求。
(四)資格條件中的學歷指國民教育序列學歷。具有國(境)外學歷學位的應聘人員須提供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出具的國(境)外學歷學位認證材料。其中:能夠提供《畢業生就業推薦表》(原件)的普通高校2024年畢業生,取得學歷學位證書的日期可放寬至2024年12月31日;國(境)外同期畢業人員,取得學歷學位證書的日期可適當放寬,但須在2024年12月31日前完成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學歷認證。其他人員須于報名前取得相應學歷學位證書或者學歷學位認證材料方可報名。
(五)具備符合應聘崗位要求的教師資格證。應聘人員暫未取得教師資格證書的也可參加應聘,其中應聘J01-J12崗位的人員須在聘用之日起3年內取得相應教師資格;應聘J13崗位的人員須在一年試用期內取得相應教師資格。
(六)資格條件中工作年限指周年,截止時間計算到2024年8月31日,須提供相關證明材料。
(七)本次招聘的全部崗位均沒有戶籍限制。
(八)取得祖國大陸普通高校學歷的臺灣學生和取得祖國大陸承認學歷的其他臺灣居民應聘時按國家和江蘇省的有關規定執行。
三、有關待遇
被聘用的人員納入連云港市事業編制管理,享受連云港市事業單位工資福利待遇。
四、招聘安排
本次招聘按順序分兩站進行:
第一站:東北師范大學,本站招聘系參加2023年11月25日在長春舉辦的“全國高校2024屆畢業生教育人才招聘會”活動。
第二站:江蘇師范大學
每一站現場資格復審結束后報名截止,連云港市教育局根據崗位報名情況,按公開招聘相關要求確定擬招聘人數并組織考試。第一站招聘后未招滿的崗位繼續接受報名。
各站的招聘崗位開考情況和招聘后崗位空余情況將及時在連云港教育網公布,請應聘人員及時關注。
五、報名事項
報名及資格審核由連云港市教育局及招聘單位負責。
(一)報名方式
采取網絡報名或現場報名的方式,每人限報一個崗位。
1.網絡報名:即日起接受報名(節假日不休息),每一站資格復審前一天12:00網絡報名截止。報名網址:連云港市公開招聘網上報名平臺“市教育系統”入口(http://222.189.10.7:8082,建議使用360極速瀏覽器極速模式進行訪問)。
招聘單位將按照本公告、國家和江蘇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相關規定對應聘人員的報名資格進行初審。應聘人員網上提交報名信息24小時后可到報名平臺查詢資格初審意見。
通過資格初審的人員,即報名成功。應聘人員因個人信息填寫不完整、不準確等導致資格初審未通過或未按時在網上確認報名資格導致報名不成功的,均視為報名無效,由應聘人員本人承擔責任。
應聘人員如需咨詢崗位要求的專業、學歷和其他資格條件等信息,請直接與招聘單位聯系(具體聯系電話見《崗位表》),報名平臺技術有關問題可咨詢0518-85822152。
應聘人員如對資格初審意見有異議,須在本站現場報名結束前向招聘單位陳述申辯,逾期,視為沒有異議。
2.現場報名:資格復審當天相應的時段內接受現場報名。應聘人員須攜帶《江蘇省連云港中等專業學校2023年公開招聘編制內高層次人才報名表》(附件2,以下簡稱《報名表》),連同應聘崗位所需有關證明材料的原件和復印件到資格復審地點現場報名并進行資格審核。
(二)報名注意事項
1.應聘人員須按崗位要求和相關提示,真實準確完整地填寫有關信息,采取網絡報名的人員需上傳本人近期免冠正面二寸(35×45毫米)證件照,jpg格式,大小為100kb以下。
2.凡弄虛作假的,一經查實,即取消應聘資格。除本公告另有說明,或者國家、省另有規定外,信息真實性以報名時的實際情況為準。
特別提醒:應聘人員務必誠信應聘,參加報名即視為認可本次招聘公告確定的報名辦法和招聘程序等規定,填寫的個人信息應真實、準確、有效。應聘人員應確認本人完全符合相關崗位的資格條件,如對資格條件和崗位要求存在疑問,應及時向招聘單位進一步咨詢確認。資格審查工作貫穿于招聘工作全過程。在招聘各個環節,如發現應聘人員報名時填報信息不實、不符合資格條件、弄虛作假騙取應聘資格的,將及時終止或取消考試(聘用)資格。對存在惡意注冊報名信息、擾亂報名秩序或者偽造學歷證明及其他有關材料騙取考試資格等嚴重違紀違規行為的,將按照有關規定處理。
3.各崗位的開考比例均為1:3,如未達到開考比例,將核減或取消該招聘崗位。對部分緊缺、層次要求較高等確實難以形成競爭的急需人員的專業技術崗位,經招聘單位申請,連云港市教育局同意,報連云港市公開招聘綜合管理部門核準后,可適當降低開考比例,并于開考前在連云港教育網公布。應聘崗位被取消的報名成功人員可在規定時間內改報其他符合條件的崗位,改報時間另行通知。
4.資格初審通過后,不得更改報名信息。未通過資格初審的應聘人員,在報名期內,可以改報符合資格條件的其他崗位。應聘人員須使用在有效期內的第二代居民身份證進行報名,報名與考試使用的身份證必須一致。
5.應聘人員務必要保持報名時預留的通訊工具暢通,若出現由于應聘人員本人原因導致錯過考試等情況,由應聘人員本人承擔全部責任。
6.對報名期間遇到的特殊情況,經研究后,將在連云港教育網統一公布,請應聘人員及時關注。
7.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應聘:
(1)現役軍人。
(2)國民教育序列普通高校在讀非2024屆畢業生,其中:全日制在讀的學生(除2024年應屆畢業生外)不得報考。非全日制在讀的學生報名時,應如實填寫在讀學習經歷,并保證聘用后可全職在崗工作。招聘單位將根據崗位工作要求,對非全日制在讀的報考者情況進行鑒別。如報考者虛報、瞞報、漏報在讀學習經歷或具體學習形式,影響資格審核的,將取消報考資格、終止聘用程序或取消聘用。
(3)與事業單位負責人員有夫妻關系、直系血親關系、三代以內旁系血親關系或者近姻親關系等親屬關系的,不得應聘該事業單位的組織(人事)、紀檢監察、審計財務崗位;與現有在崗人員存在上述關系的,不得應聘到崗后形成直接上下級領導關系的管理類崗位,以及《事業單位人事管理回避規定》明確應當回避的崗位。
(4)《江蘇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辦法》(蘇辦發〔2020〕9號)于2020年3月13日起施行,根據其后發布的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公告被聘用到江蘇省地方各類事業單位,且在2024年6月15日前3年服務期未滿的在編(在冊)人員。
(5)2024年6月15日前,5年服務期未滿的新錄用公務員,或有規定(含協議明確)不得解聘離開工作單位(崗位)的人員,或國家和省另有規定不得應聘到事業單位的人員。
(三)資格復審
1.時間及地點
第一站:2023年11月25日上午8:30-11:30到吉林省長春市國際會展中心(長春市會展大街100號)江蘇省連云港中等專業學校展臺,參加資格復審。
第二站:時間、地點另行通知。
2.聯系電話:見《崗位表》。
3.資格復審材料
(1)報名系統里打印的《報名信息表》或《報名表》;
(2)本人身份證;
(3)成績單、各層次的學歷、學位證書。其中:暫未取得學歷、學位證書的普通高校2024年畢業人員須提供就讀院校蓋章的《畢業生就業推薦表》;國(境)外留學人員須提供經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認證的國(境)外學歷學位認證材料;
(4)符合應聘崗位要求的教師資格證書;
(5)應聘崗位所需的其他相關證書或證明材料。
以上材料須提供原件和復印件。對不符合招聘公告規定的崗位條件、不能提供有效證件、弄虛作假的,均取消考試資格。應聘人員報名經資格復審通過后,方可參加考試。應聘人員未按規定時間參加資格復審的,視為自動放棄應聘資格。
如對資格復審意見有異議,須在本站現場資格復審結束前向連云港市教育局陳述申辯,逾期視為沒有異議。
六、考試
考試采取面試的形式,面試由連云港市教育局負責組織實施。面試主要通過演課答辯評測應聘人員的教育教學綜合能力。面試評委組對應聘人員的基本素質、專業能力等方面進行綜合評分。面試成績滿分為100分,面試成績合格線為60分。面試成績由現場工作人員通知應聘人員。
面試時間、地點另行通知。未在指定時間和地點參加面試的考生,視為自動放棄考試資格。
考試按四舍五入法保留兩位小數,總成績=面試成績×100%。總成績及排名將于本站面試結束后在連云港教育網統一公布。
七、考察體檢
考試結束后,在面試合格人員中,按照考試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的順序,根據招聘崗位擬招聘人數,按1:1的比例確定考察體檢人選。若考試總成績出現并列,由連云港市教育局對成績相同人員組織加試,加試辦法另定。考察體檢由連云港市教育局負責,考察工作按照《連云港市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考察實施辦法(試行)》規定組織實施;體檢項目和標準參照《關于修訂〈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及〈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有關內容的通知〉》(人社部發〔2016〕140號)執行。入圍人員不按規定的時間、地點參加體檢,視作放棄體檢資格。
八、公示
根據考試、考察、體檢結果,確定擬聘用人員名單。擬聘用人員名單將在連云港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網、連云港教育網上公示7個工作日。公示內容包括招聘單位、崗位名稱,擬聘用人員姓名、學歷、專業、畢業院校、考試成績、排名等。
因應聘人員考察或者體檢不符合要求、擬聘用人員公示的結果影響聘用、擬聘用人員明確放棄聘用等原因出現招聘崗位空缺時,由連云港市教育局提出是否遞補的意見。如遞補,在該崗位面試合格人員中,按考試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遞補(如遇同分,處理方式同上)。
擬聘用人員名單公示后,應聘人員如無正當理由放棄聘用資格的,招聘單位或者其主管部門可以在名單公示結束后的1年內取消其再次應聘本單位或者本部門的資格。
九、聘用
對公示無異議人員,由招聘單位按規定為其辦理有關聘用手續,與其簽訂聘用合同,約定試用期。試用期滿考核合格,予以定崗定級;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資格,解除聘用合同。聘用備案后不再進行遞補。
應聘J13崗位暫未取得教師資格證書的人員,在簽訂聘用合同時應當按規定約定一年試用期,試用期內未取得相應教師資格證書的,應當依法解除聘用合同。
應聘J01-J12崗位暫未取得教師資格證書的人員,自聘用之日起3年內未能取得相應教師資格證書的,予以解聘。
被聘用人員與原單位簽有勞動或聘用合同以及其他協議的,由應聘人員本人在規定的期限內自行負責處理。因應聘人員個人原因逾期沒有報到或未能辦理聘用手續的,作自動放棄處理。
擬聘用人員與招聘單位訂立5年以上(含試用期)聘用合同的,除依法依規解除聘用合同外,應當在招聘單位最低服務5年(含試用期)。
十、招聘工作紀律
應聘人員在報名、考試、考察體檢過程中或聘用后查實存在違紀違規行為的,按照《事業單位公開招聘違紀違規行為處理規定》(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第35號令)第二章的規定進行處理。
招聘單位和招聘工作人員在招聘工作中有違紀違規行為的,按照《事業單位公開招聘違紀違規行為處理規定》(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第35號令)第三章的規定進行處理。
十一、監督和舉報
1.連云港市紀委監委派駐第二十紀檢監察組對本次招聘工作實施全程監督,監督電話:0518-85822127。
2.連云港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接受招聘工作舉報,舉報電話:0518-85812083。
十二、本公告未盡事宜由連云港市教育局負責解釋。
附件:
1.江蘇省連云港中等專業學校2023年公開招聘編制內高層次人才崗位表.xlsx
2.江蘇省連云港中等專業學校2023年公開招聘編制內高層次人才報名表.xls
連云港市教育局
2023年11月10日
招聘單位無權收取任何費用,請求職人員加強自我保護意識,按勞動法規保護自身權益,警惕虛假招聘,避免上當受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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